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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外媒:iPhone 6被判不侵权 中国不偏袒本国企业

    信息发布者:独行无彊
    2017-03-27 20:54:30   转载

    3月27日消息据外媒(TechCrunch)报道,周五来自北京的一项裁决推翻了2016年5月份的一次原判。去年的判决认为苹果的iPhone 6、iPhone 6 Plus手机外观侵犯了一家名为“深圳佰利”的公司的设计专利,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。

    双方争议围绕在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的外观设计,深圳佰利认为iPhone 6抄袭其“100C”手机的设计。不过佰利公司在起诉时已名存实亡,市场上已不可能找到其所谓的“100C”型号手机。

    苹果一度被要求禁止在北京出售iPhone 6两款机型,禁售令在苹果提起上诉之后很快得到撤销。

    上周五的宣判之后,媒体采访得知深圳佰利的法律团队表示并不计划上诉。苹果公司方面未对此事作出评论。

    苹果公司近年来在中国市场份额下滑,以小米、OPPO和Vivo为代表的本土品牌开始兴起。不过苹果目前仍然是市场中利润率最高的品牌。外媒Motley Fool报道,“2016年,苹果公司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以14%的市场份额赚取了79%的行业利润”。


    去年苹果的败诉曾引起了关于本土保护主义的担忧。不过这次最新的知识产权判决表明,中国法院也并不总是毫无顾忌地偏袒本国企业。

    去年春天的另一起案件中,法院裁定中国皮具厂商新通天地科技公司为“IPHONE”商标所有人,允许其继续使用该商标而不造成对苹果的侵权。缘由为新通天地公司早在2007年就注册了“IPHONE”商标,而苹果iPhone手机在2009年才正式登陆中国,并且苹果对其商标定义中并未包含皮具制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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